滨州新闻在线滨州讯(记者 郭志华)众志成城喜结硕果,齐心协力文明花开。近日,我市以高分被省委、省政府授予“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”称号,在获得同一称号的六个市中列第二位,这标志着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。
今年7月,省文明城市测评组对我市的政务环境、法治环境、市场环境、人文环境、生活环境、生态环境、创建活动及创建资料进行了严格的明察暗访、量化测评。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各级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,我市顺利通过了检查验收。8月22日,省委、省政府发出通报,授予我市“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”称号。同时,我市滨城区荣获“省级文明区”称号,博兴县荣获“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”称号。
根据中央文明委规定,文明城市分为国家级、省级两个级别和全国文明城市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、省级文明城市、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四个层次,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,并且必须逐级申报。获得“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”称号标志着我市正式迈入文明城市行列,具备了创建更高层次文明城市的基础和条件。
市文明办负责同志表示,荣获“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”称号是全市上下齐心协力、奋力拼搏的结果。但仍要清醒地看到,我市目前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仅仅是起步,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个长期的过程,在今后的工作中,要把荣誉转化为动力,进一步在常抓不懈上下功夫,继续加强市民素质教育,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加强城区综合环境整治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巩固创建成果,不断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。
据了解,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和城市品牌,是一个城市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综合体现。2006年8月,市委、市政府就作出了创建文明城市的决定,连续两次召开了高规格、大规模的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,并制定了具体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,连续三年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列入全市100项重点工作,成立了市委书记、市长任组长的创城领导小组,设立了办公室和各专业工作组,建立了有关责任单位量化目标动态管理体系,专门成立了效能督查组,对创城工作进行大力度、不间断、无缝隙有效督导,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。
创建活动中,我市坚持把改善人居环境、改善民生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着力点,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、完善城市功能、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入手,启动了事关民生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、“四环五海”及城区水系综合整治、“城中村”改造、城市道路改造、“两区”开发建设等一大批重点工程,建成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,完成了市污水处理厂工艺升级改造,以及城区新立河、张肖堂干渠、秦台河的河道清淤衬砌、雨污分流等工程,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位档次不断提高,城市功能日臻完善。
各级各部门也精心设计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,组织开展了演讲比赛、知识竞赛、文明手机短信大赛、万名小学生诵读比赛、万人签名、“争做文明行路人”、“文明出行我有责、文明单位在行动”、“小手拉大手,文明一起走”和“共创文明”广场文艺演出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,成立了文明城市志愿者协会,并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,举办了“道德模范”、“感动滨州•年度人物”、“十大孝星”、“十佳环卫工人”等评选活动,开辟了新闻媒体宣传教育专栏、专题,设置了200多块大型创城宣传牌、2000多块文明新风楼层提示牌,印发了5万份《市民行为规范》和3万张创城宣传画,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的创建热情,有力地推动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,广大市民的精神境界和文明素质得到了新的提升。
文明城市创建为滨州增添了光彩,更让市民得到了实惠,不少市民都深有感触地说:“现在水更清了、天更蓝了、地更绿了、路更畅了、城市更美更亮了,处处和谐了,住在这样的城市里,我们的心情更加舒畅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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